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及管理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号:人训中函〔2009〕21号
颁布日期:2009-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及管理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人训中函〔2009〕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8号),并报经部培训主管部门批准,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拟于今年10月在深圳举办“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及管理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的精神,深入理解相关政策;了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掌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方法;交流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培训工作骨干。

二、培训对象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我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1、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任务

2、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现状与未来发展预测(包括国家对改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队伍结构的思路与具体措施)

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解读

(二)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三)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及处理)

1、离退休干部心理疏导(包括如何与离退休干部进行沟通)

2、“双高期”老同志的照顾和护理问题

3、空巢老人的养老就医及其他管理服务问题

(四)社会化养老的主要模式及实践探索

(五)如何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交流与研讨)

培训班拟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等机构专家主讲。

四、培训方式

培训将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10月19日—23日(19日学员报到);深圳。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12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工作

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报名,于9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传真告高培中心。

报到等具体培训事宜,将于培训班开班前10天另行发文通知。

联系人:张彦李富来冯向荣

电话:010-84641155转1402、84633924、13366836116

传真:84633924

电子邮箱:zhy7_[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100101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训二处

附件:

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及管理服务

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住房预定:需标间数量();需单间数量()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此表可复印,盖章有效。

填表日期:二○○九年月日

(盖公章)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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