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1650号
颁布日期:2010-07-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65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2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奏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一行36人,于2010年10月6日至11月10日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