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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慕尼黑爱乐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慕尼黑爱乐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3〕20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请德国慕尼黑爱乐乐团一行147人,于2013年4月26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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