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2106号

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2〕78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一行36人,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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