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培训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培训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 文号:建标实函[2009]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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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培训会的通知
建标实函[200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工作,经研究,定于2009年7月13日~14日对新修订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召开技术培训会,参会代表为各地主管部门代表和相关技术人员共5人。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13日~14日,1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鸿府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北甲八号,电话:010-68131118
三、会务联系: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张华英电话:010-84285141,13911752356
四、会议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请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做好培训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参加《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培训会代表回执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bzde/200907/P020090703554582658425.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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