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5年4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山东省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若干规定》(1991年3月15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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