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勤宏辞职请求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勤宏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5年1月15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罗勤宏的辞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勤宏辞去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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