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申红兴辞去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申红兴辞去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申红兴辞去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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