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堃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堃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14年10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杨堃等同志辞职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杨堃同志辞去遵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费光明同志辞去遵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遵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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