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石文怀辞职请求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石文怀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9月26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石文怀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石文怀辞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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