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皖政办〔201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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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日
安徽省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
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动皖西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和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四化同步、富民优先,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积极扶持、自力更生,弘扬老区精神,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扶贫攻坚,努力推动老区加快发展,使老区人民过上富裕美好生活,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具备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扶贫攻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扭转,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交通、能源、水利、信息设施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果;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加快;突出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迸发,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主要发展指标
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31/2015/12/17/574111714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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