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2011年7月4日(星期一)起,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3∶00至6∶0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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