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亳政办〔2009〕45号
颁布日期:2009-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09〕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30号),切实做好我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半年时间的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获取、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泄密、窃密地理信息的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报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地理信息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规定,大力开展测绘、保密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曝光典型案件,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专项检查。以县、区为单位,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和保管,以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查处违法案件。一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二要查处各种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为;三要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0-11月)。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市场调查,摸清基本情况。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各县、区地理信息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认真开展地理信息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地理信息的各类违法案件。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2月)。推广典型经验,通报典型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行为,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市政府对各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总结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教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调度,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本县、区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需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整体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和生产的单位。

2。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外非法测绘案件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或个人非法持有或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3。市工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传输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重点查处未依法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

4。市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负责地理信息出版环节的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

5。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等环节的整治工作。

6。市保密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密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查处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亳州军分区司令部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配合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

8。市电信公司负责配合做好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查。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涉及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对涉及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力度,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认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将验收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根据工作实绩予以奖惩。

附件

亳州市地理信息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沈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邹桂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龚健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李厚增(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炳礼(市工商局副局长)

费彬(市文广局调研员)

胡海鹏(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运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吉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凤林(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王健(亳州军分区司令部参谋)

李勇(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王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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