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办明电[2013]48号
颁布日期:2013-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皖政办传[2013]145号)要求,从2013年7月9日起至9月30日,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3︰00至6︰0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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