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2011年度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1年度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2011年度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滁州市2011年度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中确定的主要任务的通知》(滁效办〔2011〕4号)要求,现就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环境创优”行动总体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着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活动,使我市所有行政审批收费标准低于合肥、芜湖两市平均值,力争所有收费标准在周边区域保持动态最低。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三、清理规范的原则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凡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取消。目录内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不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且不上缴国家财政的,予以取消或停收;已不具有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的,予以停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属重复设置的予以归并;行政审批收费标准高于合肥、芜湖两地平均值的,予以降低。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凡超越管理权限擅自设立的,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带有地方保护和歧视性的,利用行政权力、特殊地位或管理优势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凡按规定设立的收费项目,标准高于合肥、芜湖两地平均值的,予以降低;重复设置或多家交叉收费的,予以调整归并;已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的收费行为,予以纠正;利用行政权力或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指定服务并收费的行为,予以整改;依托政府行政手段实施并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收费行为,予以清理整顿。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共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底前)。制订下发全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方案,对全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全面部署,统一要求,研究落实措施,认真安排部署。

(二)自查清理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单位对各自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逐项进行清理,并提出拟保留、取消、停收、降低标准、合并等具体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物价局。

(三)审核反馈阶段(7月16日至9月15日)。由市物价局根据各部门清理上报的项目,汇总审核,提出初步清理规范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各收费单位征求意见。

(四)审定公布阶段(9月16日至10月16日)。清理规范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编制新的收费目录,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清理规范收费是市委、市政府今年部署的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工作对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积极主动、深入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清理规范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三)实事求是,健全制度。各收费单位要认真研究现行的收费政策,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报送市物价局。国家和省设立的实际不发生的收费项目,对不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对收费标准高于合肥、芜湖两市平均值的收费项目,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此次清理规范后,各单位应当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收费行为,对周边区域的收费标准及时掌握,确保我市做到最低。要建立健全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公开清理规范的项目、程序、结果等,要自觉主动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各种乱立项、乱收费案件要严厉查处,确保圆满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附件:滁州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自查情况表

附件

滁州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自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报时间: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标准

实施时间

自查处理意见

保留

降低标准

合并

取消

停收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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