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阜政发〔20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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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9号)要求,结合阜阳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阜阳实际,充分发挥试点县(市、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运营新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新机制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突出重点和特色,积极稳妥开展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规律,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累经验,促进阜阳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的原则。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改革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有序推进,把握中心环节,实施重点突破。
2.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现有条件和优势特色,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抓好省确定的临泉县、颍泉区示范试点工作,鼓励支持非试点县(市、区)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具有代表性的镇村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适时加以推广。
3.坚持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有关改革措施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试点县(区)要在一定范围内封闭运行,做到风险可控,避免引起大的波动。
三、重点任务
1.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积极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政策扶持。着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培育家庭农场,认真做好家庭农场的注册和认证工作,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活动,推动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经营权或林权作价入股建立家庭农场,确保家庭农场数占全省的比例高于10%。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做实做大做强,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加快构建以农业公共服务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成立县级农业投资公司,引导农机大户和社会资本投资农机租赁公司。力争到2015年,临泉县、颍泉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承包耕地的5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物价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监分局、阜阳供电公司)
2.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和土地交易平台。更高层次节约集约用地,更大范围适地适用,确保农村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农用地总量平衡。通过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抓手,美好乡村节地工程为平台,“人地挂钩”为突破口,确权登记为基础,土地流转为核心,权地分类为出发点,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为目标,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切入点,试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和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组织的宅基地制度,注重农用地流转与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使用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组织结构变革、农村土地整治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与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推进“四化”协调发展。破解“四化”发展中的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实现城市资金、技术向农村倾斜,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
3.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新机制。进一步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构建农村集体“三资”新型经营实体,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全面清理核实农村“三资”,摸清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效益等情况,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新型经营实体,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主体,强化经营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4.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新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和管护机制。科学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城镇与农村基础设施的对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按照“阵地共建、资金共享”要求,整合相关资金和项目,统筹建设功能完善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服务改革。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新模式,加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加强资金整合和扶持力度,设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建设发展。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5.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统一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信息化网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依托阜阳市地产品促销信息对接服务云平台,开展农产品供需对接、产品宣传、信息发布和电子销售等服务;依托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和文化信息资源工程村级站点,建立村级信息综合服务站;依托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积极做好涉农“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建农村信息化专家组,为指导和服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组建信息员队伍,作为农村信息化建设稳定的人才队伍,引导、帮助农民掌握信息化技术、利用信息化资源。不定期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指导培训和市场行情、农产品供需、农业科技、信息收集发布与运用等信息技能培训活动。鼓励农村信息员通过集体指导、个别传播、成果示范等方式,引导、帮助农民获取和运用信息资源。(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电子政务办)
6.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支撑体系。积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推进金融组织和机制创新,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上半年全面完成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进产品创新,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推进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乡镇和行政村延伸服务触角。深入推动农村结算支付体系建设,拓展金融IC卡应用领域。建立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完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对涉农贷款发放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建立考评奖励体系,健全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省联社阜阳审计中心)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试点县(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摆上位置,加强领导。试点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对各项改革措施做到周密部署,细致安排,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改革,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综合改革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试点县(区)要按照上下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规格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2.认真制定方案。市直相关部门、试点县(区)要在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和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经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要求报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和相关项目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时限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其他非示范试点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创新两个试点县(区)的做法,自主开展试点工作。
3.形成改革合力。市直相关部门、试点县(区)要服从服务于农村综合改革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时间要求,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要密切跟踪全省改革试点动态,及时把握试点政策,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对接,力争得到更大支持。市直相关部门要对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示范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通过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全市上下一心一意谋改革、群策群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将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附件:阜阳市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4年1月13日
附件
阜阳市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仕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余向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怀献市政府副市长
王显义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郭景宏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泾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绪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局长
潘典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岳华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胡涛市教育局局长
李兴武市科技局局长
王明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林市民政局局长
虞建斌市财政局局长
康硕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王家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祥亮市农委主任
张义民市水务局局长
李文化市林业局局长
何波市商务局局长
朱道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吴荣涛市卫生局局长
武杰市审计局局长
朱贺明市环保局局长
李文志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徐国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兴民市物价局局长
王灿之市农机局局长
鲁家永市气象局局长
张亚奇市工商局局长
周天海阜阳银监分局局长
王宏伟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建民省联社阜阳审计中心主任
张道刚市政府政研室副主任
侯永贵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虞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永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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