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阜阳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阜阳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4〕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阜阳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市便民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阜办发〔2014〕11号)和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便民服务向基层覆盖,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结推广颍上县、颍州区为民服务试点经验,重点抓好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建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引领,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为基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确保2014年底前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乡乡达标,村村过关,实现全覆盖。
三、实施内容
(一)明确建设模式
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设置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其中,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实行大厅式建设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工作模式,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实行专人代理、全程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可逐步拓宽服务领域。
(二)明确责任主体
1.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便民服务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牵头开展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对各县市区为民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跟踪、统计和总结。依托电子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推动全市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2.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便民服务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本县市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礼仪知识等培训。按时上报为民服务统计报表、工作动态及运行成效等信息。积极推进和完善电子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
3.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便民服务具体工作,负责对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及工作信息。
4.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接受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受村(居)民委托,代办各类公共服务范围内的便民服务事项。
(三)明确工作标准
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和完善电子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市、县、乡、村网络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按照以下要求加快建设:
1.统一场所设置。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统一悬挂“xx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牌子,办公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大厅外观应统一标识、简朴整洁、庄重大方,服务大厅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必要的办公办事设备及便民设施。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应统一悬挂“xx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牌子,办公地点和面积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统一进驻事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其他服务等三大类项目进驻或代办,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人口计生、卫生、文化广电等部门服务事项优先纳入便民服务范围,确保服务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
3.统一人员配置。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除各部门进驻工作人员外,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进驻中心窗口,并保持相对稳定。中央、省有关部门要求在乡镇设立的各类为民服务机构与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可另设)。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至少配备1名代办员,可由大学生村官及文化水平较高且责任心强的村(居)委会、社区干部兼任。
4.统一工作程序。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程序为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能即办的当场办结,不能即办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除特殊事项外,需现场勘察的,承诺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需现场勘察的,承诺时限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承办人在办理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申办人或其代理人。中心设立全程办事代理窗口,实行窗口受理、全程代办、办结回复的工作流程,对群众申请的具备全程代理条件的事项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对村(居)民提出的申请事项,由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能够办理的按有关规定立即办理,对村(居、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代办员须按规定向村(居民)出具报送联系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代理服务窗口上报有关手续,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代理服务窗口应出具受理承办手续,负责全程代理。根据全程代理承诺期限,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领取已办证照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报结,向村(居)民作出回复。
5.统一制度建设。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按照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三个到位”标准进行建设,建立和完善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事公开、首问负责、免费代办等工作制度,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大力推进亲切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村为民服务代办点按照“一处办公场所、一套管理制度、一名代办员、一张桌子、一本登记簿、一块标识牌”“六个一”要求进行建设,使老百姓办事能找到地点、找到人。
6.统一政(事)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宣传牌等方式,公开办理事项、办理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内容;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的公安业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民补贴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印制明白卡、告知单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等,办事窗口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窗口吊牌,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村(居、社区)代办员应挂牌上岗。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4年9月)。成立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召开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按市委、市政府部署,对本辖区内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各县市区借鉴颍上县、颍州区试点经验,按照既定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年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实现便民服务机构、便民服务项目和全程代理“全覆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各级为民服务中心正常经费开支,保证中心正常运转,保证为民服务中心及代办点软硬件建设所需资金及时拨付。
(三)督查推进阶段(2014年11月)。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参加,成立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督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地各单位按照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达标。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12月)。由督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适时进行总结推广。对未达标的县市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领导对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小政府、大服务”工作理念,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人民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问题,真正让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成果,成为合民愿、顺民意、惠民生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安排,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健全组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搭建平台、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问,分管同志要亲自抓,责任部门要具体办,责任层层传递,任务层层落实,确保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公安、财政、民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
(三)强化督查问责。由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参与,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采取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树立先进典型,发现存在问题。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服务态度恶劣、违反便民服务工作制度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督查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政等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一阵风。要作为长期工作常态抓、抓常态,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既学习先进经验,又体现自身特色,确保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达到长效、持续的目的。2015年上半年,各地、各单位要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水平,为全市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四级联动为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仕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景宏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献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陈绪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局长
高奎市直工委书记、市直效能办主任
李永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办主任
朱敬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吴开义市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主任
虞建斌市财政局局长
王安全市编办主任
刘兴民市物价局局长
万传红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林市民政局局长
徐国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荣涛市卫生局局长
郭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标阜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利军颍上县政府副县长
刘牧愚太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段相霖临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增泓界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贾光明颍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史莉颍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徐东辉颍泉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红梅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铭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小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季全胜市监察局执法二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李超兼任主任,张红梅、刘铭兼任副主任。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