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4〕31号
颁布日期:2014-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阜阳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经营性服务收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价格法》、《安徽省价格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皖政办〔2014〕9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和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发〔2013〕5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线,以深化价格改革为动力,以清费减负为重点,持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探索放开市场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和收费环境。

二、清理范围

1.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有关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调整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梳理阶段(4月1日至5月15日)

1.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自查。市直行政机关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阜政发〔2013〕42号),对本机关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凡设定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提供服务并收费的,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填写《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法律、法规、文件依据,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物价局。

2.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登记事项和相关文件,对本部门、本单位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表》(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物价局。

3.开展经营性服务收费自查。市直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根据《服务价格登记证》登记事项和有关文件,对本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填写《市级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登记表》(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物价局。

以上表格可登陆阜阳物价网(http://www.wj.fy.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清理规范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

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理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市物价局负责做好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事项的办理,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研究提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的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市监察局负责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清理工作中的重点收费问题等组织调查、约谈;对政令不通、清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对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报送的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市编办负责对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进行审查,严禁行政机关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办理、变政府应尽职责为有偿服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行政机关提交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整个清理收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审批窗口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推行“一窗收费”措施。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行政机关公开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要件、办事流程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审定公布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清理情况,编制法定前置服务收费项目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目录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负责,按照清理工作实施步骤,抓紧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调查研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梳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部门、本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或提供服务时的收费详细情况,分析研究在落实收费政策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清理规范收费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政策衔接。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政策调整、管理权限下放和市场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收费清理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切实可行的清理意见,确保收费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沟通协调。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各部门、各单位,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认真研究,依法科学民主提出清理意见。对于涉及面广、影响大、社会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原则、统筹兼顾,与相关收费单位深入沟通,必要时组织约谈。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自觉主动克服困难,积极稳妥解决问题,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履行应尽的职责。

附件:1.阜阳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

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阜阳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方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董中续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兴民市物价局局长

成员:季全胜市纪委执法监察二室主任

郭冬梅市编办副主任

龚晓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李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红梅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晓珍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刘兴民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晓珍兼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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