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2010〕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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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201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0〕6号),切实履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职责,全面加强我市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负责、资源整合共享、指挥联动快速、实战规范有效”的原则,建设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使公安消防信息化为基础的应急响应及指挥平台逐步完善,救援装备和物资设备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力争2年内将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体系健全、机制完善、处置规范、协同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在阜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加挂阜阳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牌子,在全市各公安消防大队加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牌子,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市和各县市区(颍泉区除外)要在8月前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挂牌工作,颍泉区要在2011年6月前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挂牌工作。
(二)提高综合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1.落实经费保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有关项目和经费问题,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财力状况予以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在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及物资保障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配强装备器材。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灭火、侦检、搜寻、破拆、救生、堵漏、洗消等器材,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配备技术先进、实用高效的救援器材。2011年底前所有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部达标,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完成。
3.健全应急保障。掌握本区域卫生、市政、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装备物资情况,完善装备物资储备。并与防汛抗旱、气象、地质、地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环境、道路抢通、运输保障、水上搜救、重大交通事故、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卫生安全、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电力、通信、特种设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互为补充,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联动体系。
三、能力建设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1.强化救援训练。加强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研究和训练,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培训,强化对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2010年底前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建立与公安机关其他各警种及社会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联勤联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练兵,明确应急处置职责,扎实做好各项综合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强化联动演练。2010年底前建立与本区域内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力量的实战演练制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二)完善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1.制定完善预案。立足本区域内的危险源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2010年编制完成本地70%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2011年编制完成所有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并提请政府批准后实行。
2.搭建应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推动建立政府统一指挥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力争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建设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织,研究制订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为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细化目标,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工作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把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确保落实到位。要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标准,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全面推进队伍组成、经费投入、器材购置、联动响应、演练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跟踪问效,严格奖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跟踪检查,实施全程监督,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行动迅速、任务落实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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