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合政秘〔2013〕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张马墩遗址等22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在此次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尽快会同当地的规划部门完成国保、省保和市保单位紫线规划编制,报市文物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备案。

2013年5月7日

合肥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类别

名称

年代

位置

1

古遗址

张马墩遗址

新石器-周

肥西县柿树岗乡龙潭村

2

墩子哄遗址

西周

肥西县山南镇吕楼村

3

三官殿遗址

新石器

庐江县泥河镇中沙溪社区

4

慕容城遗址

新石器

庐江县白湖镇六岗村

5

城池村古城遗址

汉

庐江县柯坦镇城池村

6

大、小钹滩遗址

商周

肥东县长临河镇东光村

7

古城宣遗址

商周

肥东县古城镇张斗村

8

韩城遗址

商周

肥东县桥头集镇韩城社区

9

双桥遗址

周

肥东县店埠镇双桥村

10

古墓葬

舒王墩汉墓

汉

肥西县花岗镇安墩社区

11

古建筑

董氏宗祠

清

肥西县丰乐镇沿河村

12

许氏宗祠

清

肥西县紫蓬镇农兴村

13

吴公祠

清

庐江县庐城镇牌楼社区

14

吴氏宗祠

明

肥东县八斗镇八斗社区

15

大孟砖雕墙

明

肥东县包公镇大孟村

16

黄氏宗祠

清

肥东县包公镇板桥村

17

马氏宗祠

清

肥东县石塘镇马集社区

18

李氏宗祠

清

肥东县梁园镇新河村

19

六家畈古民居群

清

肥东县长临河镇六家畈村

20

吴氏旧居

清末

肥东县长临河镇长临社区

21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小井庄包产到户纪念馆

1979年

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社区

22

杜集“五七”干校旧址

1970年

长丰县杜集乡杜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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