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在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规范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为合肥实现“新跨越、进十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当好“全省三个排头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团体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
(二)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清。其中,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收费清理,由其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落实。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市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各单位对纳入清单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市物价局梳理的涉企收费目录对照表进行核对填报(见附件2、3、4、5、6、7),逐项提出清理意见(保留、取消、降低收费标准),若各单位存在未列入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应按上述要求一并填报。凡是逾期未提出具体清理意见的,视同取消。自查时,各单位应就收费项目的清理意见,征询对应的省级单位意见。
(三)确认收费项目。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
(四)确定收费标准。重新评估进入市级收费清单的收费标准,下调企业反映过高,以及收费体量过大、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
(五)确定服务责任。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拟保留的收费事项,各单位要明确收费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标准,对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按乱收费查处。
(六)确定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收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进一步规范收费权力的行使,积极探索建立与收费事项相对应的监管责任体系,明晰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行业组织、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收费清单也是责任清单,违规收费以及监管工作失责的,依法依规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
(七)加强信息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事项在本部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并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
(八)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法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价格执法,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收费就要承担相应服务、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收费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擅自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随意要价、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成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制定清理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分类填写收费清理表格,于9月30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包括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中介组织由资质发放的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汇总报送。没有涉企收费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第三阶段:审核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涉企收费进行初审,评估论证,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反馈各单位核实。有关收费政策需要与行政权力清单同步清理的,按程序研究办理。
第四阶段:公布实施(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经审核论证、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有关部门要督促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领取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新的收费清单收取费用,逐步把收费清单纳入本部门行政权力和相关网上运行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是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行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督查指导涉企收费清单工作,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收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涉及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小组,明确清理工作联络员,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要求,依法清理。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清理职责,对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由本单位核发资质的中介机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组织,制订审核流程,明确审核原则、标准,统一审核口径,提高审核质量。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于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事项,要多方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切实解决问题。市政府将把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纳入市直机关效能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适时组织督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各县(市)政府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建立本级收费清单制度。
附件:
1、涉企收费清单工作责任分工(略)
2、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表(略)
3、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略)
4、政府性基金登记表(略)
5、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登记表(略)
6、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登记表(略)
7、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登记表(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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