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合肥市市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七类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合肥市市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七类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2〕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七类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含市政府)共保留各类具体行政权力4266项。其中,行政处罚3688项,行政强制184项,行政征收52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26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行政权力的名称、实施主体、执法依据由市政府法制办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www.hefei.gov.cn)上公布。

对公布保留的各项具体行政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意见》(合发〔2008〕25号)要求,明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具体责任人,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2012年度各单位权力目录表.doc

http://www.hefei.gov.cn/n1070/n304559/n310576/n478894/n480073/26405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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