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的实施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淮政秘〔2015〕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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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的实施意见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管理,限制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的范围
基本建设项目收费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收费实行目录管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
列入目录的费用全部由收费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收费窗口收取。确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费的,须经市政府批准。
二、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相关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统一管理;负责公布《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收费窗口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目录》进行公示。
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收费资金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窗口收费环节中的相关事项;负责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统计工作。
相关收费单位负责派驻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人员,做好本单位收费工作。
三、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缴纳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具体按下列程序缴纳:
(一)收费窗口一次性告知缴费单位应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二)缴费单位应向收费窗口如实提供缴费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收费窗口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核算收费金额和减免金额,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四)缴费单位持《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向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缴款,并将缴款凭据提交收费窗口。
(五)相关收费窗口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责任与监督
(一)坚持诚信申报,严格审核。缴费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收费相关的信息和证明资料,收费窗口要严格审核。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相关收费单位不得在《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目录》之外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三)严格履行减免程序。各种费用的收取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除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给予减免外,一律不予减免。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发改(物价)、财政部门每年要对收取费用情况进行检查,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执收情况的审计监督。发现违规情形的,由市监察部门实施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淮北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目录
http://hbxxgk.huaibei.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4a78b5d60b889f2b7efa9b.html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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