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20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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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大力推进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红总字〔2010〕10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53号)、《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普及性原则。坚持救护培训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将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与学生素质教育、居民健康教育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相结合,积极推进全民参与的应急救护普及培训。
2.实用性原则。突出“初级、群众、现场”的特点,帮助群众掌握现场初级救护、灾害预防、逃生避险、常见急症救护等基础知识和实用性技能。对于特殊行业、高危行业等有关从业人员必须把应急救护培训作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的必要内容之一。
3.公益性原则。坚持把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突出公益性宣传和培训,大力倡导人道救援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注重社会效益。
(二)工作目标。
1.2015年,全市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2000名,普及性培训人员10000名。通过努力,到2020年,建立较完善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机制,群众参加应急救护培训的意识和积极性普遍提高,全市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覆盖辖区常住人口的3%以上,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达到常住人口总数的5‰。
2.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演练,参与突发事件救援和社会活动的保障服务。
二、培训内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大纲要求,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现场心肺复苏术,创伤急救基本技术(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四项技术);
(二)处理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烫伤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的知识和技能;
(三)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暴力恐怖等公共安全事件、防灾避险基本知识技能;
(四)注重预防,大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五)传播红十字知识和理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建设。加强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体系建设,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参与面广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格局。要充分利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现有教学培训设施,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协作,不断拓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人员和场地网络,建成自有场地为主、社会场地为补充的应急救护培训阵地。
(二)加强应急救护培训规范化管理。按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要求,坚持理论知识讲授与救护技能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优化培训课程设置,规范培训教学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培训质量。全市的救护员培训工作由市、县级红十字会按“四统一”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区)红十字会负责本辖区内参加救护培训人员的具体组织工作。市、县红十字会要根据不同受众的特点制订培训计划,对人数少、分布散的,采取定点集中培训;对人数超过一定数量(30人以上)且具备基本教学条件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进行现场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严把考核发证关口。
(三)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市、县(区)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教学机制,培养稳定的师资队伍,配备必要的培训器材,承担经常性的培训任务。建立市级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资库,规范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管理。建立健全师资培训档案,进行注册管理和教学跟踪,组织继续教育和评教活动,提升培训教学水平。
(四)积极发展应急救护培训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医护人员、红十字青少年加入应急救护培训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救护义务培训辅导,组织参加各类应急演练演习,提供应急救护技术指导和保障服务,努力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队伍。
四、职责分工
各地要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管理,积极协调推进应急救护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各级红十字会牵头负责本级应急救护培训的总体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工作计划、具体实施等;文明办要将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教师和学生救护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学校医务人员和教师、职工参加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组织学生开展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教育;卫生计生部门配合做好救护培训师资保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并组织演练;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参加应急救护培训,确保在执勤出警、灾害现场能够有效开展救护工作,组织做好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排交通司乘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必要操作演练;住建部门负责在建筑队伍中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在建筑工地成立突发事故急救小组,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减少人员伤亡;旅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旅行社导游、酒店服务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安全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普通劳动者、事业单位职工和公务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团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参加现场救护培训,协助做好青少年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工作;电力、通信、金融等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内的作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掌握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时的各种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市政府成立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担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和当地应急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培训工作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加大对培训场地、培训器材等硬件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不以营利为目的,各地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费用通过同级政府购买服务、受益单位(或个人)适当缴纳等途径解决。鼓励社会力量捐资举办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各级红十字会接受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可按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收取培训费。对志愿者、在校中小学生、街道社区居民和农民等实行免费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电台等传媒平台,广泛宣传应急救护培训的重要性,宣传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及成功施救案例,提高群众对应急救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与增强群众参与现场救护意识、传播人道救助精神相结合,利用“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和“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2015年4月14日
附件
六安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付新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程东风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永兵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程立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成员:郑保华市文明办主任
王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沈永平市卫计委副主任
张仁幼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吴卫东市交通局副局长
汪英来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成仓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王平市旅游委副主任
黄平市人社局调研员
黄媛媛团市委副书记
陈刚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程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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