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马政〔2014〕90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规定,现将《马鞍山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主要内容。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内容。
二、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落实涉企收费清单配套措施。涉企收费清单纳入市政务信息运行服务平台监管和公开范围。市政务督查目标办要加强对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机关效能办要把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市直机关效能考核。有关部门收费项目取消和暂缓征收后,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强化涉企收费清单监管。认真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细化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到人。对竞争不充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前置审批政府部门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上限,实行竞价,确保收费标准降低。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组织开展收费清单执行情况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市监察局要依法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调整,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动态管理,重要收费事项调整报市政府审定。
各县要抓紧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并于年底前公布。市、县涉企收费清单于2015年1月1日同步施行。
附件:马鞍山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
马政90号.doc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