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马政办秘〔2014〕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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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11日
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辅助器具是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之一。我市12.6万名残疾人中,60%以上需要辅助器具服务。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逐步完善全市辅助器具管理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市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全面规范发展,为残疾人、老年人、病人和其他辅具需求群体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辅助器具服务,努力使我市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步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为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残疾群众的宗旨意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实现“人人享有辅具服务”为目标,以辅助器具需求为导向,以科学评估适配为手段,以残疾人满意为标准,积极推进我市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有效方式。
(二)坚持以人为本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从残疾人基本需求出发,兼顾个性化、多样性的辅助器具需求。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普遍服务的原则。辅助器具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贫困残疾人和优扶对象,同时为有辅具需求的所有群体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和救助政策,满足贫困残疾人和优扶对象的基本辅具需求。以“量体裁衣”式的评估适配为重点,结合自主选配,增强辅助器具服务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机构建设与社区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探索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做好与社区辅具服务的有效衔接,推广实用、易行的服务模式和服务方法,使辅助器具服务深入残疾人家庭。
(五)坚持辅具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不断学习探索辅具工作新方法、新技术,做到不断进取、与时俱进,实现辅助器具服务水平和优待扶助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创建达标。从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用两年时间实现创建辅具服务示范市达标。
2.人人享有辅助器具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市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辅助器具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制定《马鞍山市辅助器具服务发展规划》。
2.制定《马鞍山市辅助器具服务及救助管理办法》。
3.市及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分别建成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并达到国家标准。市辅具服务中心在花山区、雨山区设分支机构。
4.全面规范地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采取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辅具适配、免费发放、补贴补助、租借服务、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网点销售等形式提供辅具服务。
5.村、社区普遍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6.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登记有需求的残疾人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的建档率不低于90%。
7.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服务率不低于80%。
8.残疾人及其亲友对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满意率达到85%以上。
9.基本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10.建立贫困残疾人及优扶对象辅助器具救助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出台救助政策,研究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导检查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辅具工作落实。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市残联要发挥牵头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对辅助器具需求的底数、类别型号等情况。对基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掌握工作进度、汇总工作效果并及时建立档案。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辅助器具服务专项经费;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辅具需求评估、适配、咨询、指导服务。市民政局协助开展老年人、优扶对象辅具服务。市文明办协助开展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辅具服务。市人社局落实辅助器具医保、工伤报销政策。
(三)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市辅具服务中心达国家二级机构标准。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辅具服务中心达国家一级机构标准。市辅具服务中心在花山区、雨山区设置综合服务部,乡镇(街道)建立辅具服务站,村(社区)建立辅具服务网点,形成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服务有效、程序规范的辅具服务体系。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面向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提供全面服务,包括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助器具展示、评估适配、使用训练、适应性改造、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辅助器具配置、转介服务等。
(四)发挥辐射作用,积极推进社区服务。各级残联、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纳入村(社区)康复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现有资源和社会资源,重点依托基层卫生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的信息咨询、使用指导、服务转介、租借、简易制作、维修、环境改造等服务。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辅具专业人员素质。市、县区残联要制定辅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培训班、进修班和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辅助器具服务系统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
(六)加大经费投入,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制定辅具扶助政策,加大对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经费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从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就学的辅助器具配置。
(七)广泛宣传发动,普及辅助器具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各类残疾人专业协会的作用,通过产品展示、咨询、会议、公益活动、讲座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辅助器具知识,编印、发放适用于各类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需要的宣传资料和普及读物,提高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社会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度,推广较为先进的辅助器具理念。建立辅助器具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提供辅助器具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制定《马鞍山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举办辅助器具业务培训班,布置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制定《马鞍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及救助管理办法》。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动员、部署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相关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围绕残疾人辅助器具作用和创建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残联牵头、残疾人及其家庭积极参加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推进阶段(2015年3月—2016年6月)。完成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落实救助政策,实施辅具项目,加快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自查阶段(2016年7月—2016年9月)。按照中残联、省残联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要求,查缺补漏,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自查和检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区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检查。
(五)迎接省残联、中残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迎接省残联、中残联对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工作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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