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权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办〔2014〕66号
颁布日期:2014-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权项目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编委《关于调整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通知》(铜编〔2013〕2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项目明确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原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权原则上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集中行使。

二、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项目共56项(目录附后),其中,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名义对外行使处罚权的项目27项,接受相关部门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项目29项。

三、今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领域新增的行政处罚项目,均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使处罚权。

附件:1.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权目录

2.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接受委托行使行政

处罚权目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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