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无为县被征土地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文号:芜政秘〔2012〕255号
颁布日期:2012-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无为县被征土地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无为县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16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芜湖市被征土地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审查意见的函》(皖国土资函〔2012〕2064号)精神,现就你县被征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被征土地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调整后的《无为县被征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二、2013年1月1日以前,经依法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批准的,按已批准的方案执行。

附件:无为县被征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2012年12月29日

附件

无为县被征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

及青苗补偿标准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精神,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166号)要求,现结合无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因非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收无为县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其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时适用本标准,无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不适用本标准。

二、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建设局、房产局、农委、林业局、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对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房屋补偿应当根据房屋用途对其权利人给予补偿,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补偿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

四、集体土地房屋按权利人合法登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或经批准的权属证明文件所载明的面积予以合理补偿。

五、住宅用房主要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有条件的可实行产权调换方式安置;非住宅用房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六、实行货币补偿的,其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等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房屋补偿金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系数见附件1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表、附件2成新系数表。

七、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其他附着物不予安置,给予相应货币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3附着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对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的装饰费用予以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4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装潢、装饰综合补偿标准。

八、征收集体土地时,房屋所有权人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的,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补偿费,补偿标准见附件5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九、被征收土地具体青苗补偿标准见附件6青苗补偿费标准。

附件:1.无为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表

2.成新系数表

3.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4.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装潢、装饰综合补偿标准

5.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

补助费标准

6.无为县青苗补偿费标准

附件1

无为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表

类别

等级

结构、装修情况

房屋重置价

钢混结构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板、柱、基础,现浇整体装配,一次性施工,标准门窗,装饰精细,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790元/平方米

砖混

结构

1

砖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柱、板,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配套有电讯及有线电视设施。

670元/平方米

2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预制梁、板,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卫设施齐全。

620元/平方米

3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齐全。

570元/平方米

砖木

结构

1

240以上实心墙,砖墙承重,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内外粉刷,硬木楼面,水泥地面,木或混凝土楼梯,标准门窗,平水天花,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520元/平方米

2

240以上实心墙或空斗墙,砖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普通木门窗,平水天花,水、电齐全。

470元/平方米

3

小于240墙承重,木、水泥桁条,瓦屋面,不规则木门窗,水泥或砖铺地,电通,长期住户。

420元/平方米

简易

结构

1

砖墙承重,不规则木、预制屋架,瓦屋面,不规则木门窗,有水电。

310元/平方米

2

砖墙、土墙或木板墙,种类屋面,不规则屋架,竹、木桁条,不规则木门窗,水泥或砖铺地面、电通。

260元/平方米

附件2

成新系数表

建筑年代

成新系数

5年以内

1

6-10年

0.95

11-15年

0.9

16-20年

0.85

21-30年

0.8

31年以上

0.7

附件3

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名称

补偿金额

备注

整体厨房

320元/套

拆装费

水池

普通

35元/个

陶瓷、不锈钢

45元/个

单灶

55元/个

双灶

105元/个

生产性用灶

160元/个

灶台

55元/平方米

抽油烟机

55元/个

拆装费

管道煤气

按同期开户安装费用或置换

电话

160元/部

有线电视

105元/户

网络设施(宽带)

160元/户

空调

窗式

55元/台

拆装费

壁挂式

160元/台

柜式

210元/台

整体浴室

105元/套

拆装费

浴缸

210元/个

面盆

55元/个

坐便器

105元/个

蹲便器

55元/个

热水器

电、燃气

65元/个

拆装费

太阳能

190元/个

卷闸门

55元/平方米

被拆迁人不得自行拆除

铁制防盗门

55元/平方米

不锈钢防盗门

75元/平方米

成品防盗门

630元/扇

栏杆

25元/平方米

不包括作为建筑面积部分的围护

铁制

55元/平方米

不锈钢

75元/平方米

雨蓬

35元/平方米

室外晾衣架

105元/平方米

水井

压水井

210元/口

砖砌井10米以上,每增加1米补偿增加110元

砖砌大井

530元/口(井深l0米以内)

地坪

室外水泥地坪

16元/平方米

室外砖石地坪

9元/平方米

花台

25元/平方米

粪池(窖)

55元/个

粪缸

25-35元/个

不锈钢水塔

85元/个

拆装费

蓄水池/养鱼池

85元/平方米

围墙

土砌

12元/平方米

石砌

42元/平方米

砖砌

55元/平方米

简易搭盖

25-85元/平方米

零星树木、房前屋后树木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面1.3M处的直径)

3-5厘米

6元/棵

1.成片林木、超过合理种植密度的,按面积补偿,一般树木2100元/亩,果树4200元/亩,花卉5250元/亩;竹林按5250元/亩;

2.草木花卉按11元/平方米补偿;

3.果园按果树规格和合理栽植棵数补偿。合理栽植棵数为30-75棵/亩

6-20厘米

11元/棵

21-40厘米

21元/棵

41厘米以上

32元/棵

果树地径(指土迹处的直径)

≤2厘米

6元/棵

2-5厘米

11元/棵

5-10厘米

32元/棵

10-15厘米

42元/棵

15-20厘米

63元/棵

20厘米以上

85元/棵

大门楼

530-1050元/座

钢混结构的有顶门楼

530元/座

8立方米用户沼气池

2300元/个

预制板

32元/块

宽≥40厘米,长≥2米

预制涵管

32元/节

直径≥40厘米,长≥80厘米

驳岸、护坡、涵道、涵闸

130元/立方米

毛石、水泥浆砌

蔬菜大棚

钢架

7元/平方米

含薄膜、遮阳网、喷灌等设施

竹制

4元/平方米

蔬菜支架

杂树毛竹

6元/根

按立柱数补偿

水泥预制

11元/根

附件4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装潢、装饰综合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金额

备注

吊顶

墙纸天棚

11元/平方米

纤维板、灰板条扣板

11元/平方米

三合板

16元/平方米

石膏板

16元/平方米

墙面

乳胶漆

9元/平方米

喷漆、喷塑

11元/平方米

墙布、墙纸

21元/平方米

瓷砖

21元/平方米

三合板

16元/平方米

壁柜式组合家具

105元/平方米

单面,不可移动

内饰隔断(塑钢)

105元/平方米

内饰隔断(铝合金)

85元/平方米

地面

复合地板

42元/平方米

实木地板

105元/平方米

地板砖

42元/平方米

大理石、花岗岩

85元/平方米

水蘑石

21元/平方米

油漆地面

6元/平方米

其它

门面广告灯箱

42元/平方米

包装木门门套

105元/套

包装木窗窗套

55元/套

附件5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项目

类别

补助标准

备注

搬迁补助费

住宅

210元/户/次

非住宅

按予以认证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计算

临时安置

补助费

住宅

按协议产权调换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

包括非收益性办公楼

停产停业

补助费

非住宅(生产、加工、仓储等用房)

3.5元/平方米*月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除外

附件6

无为县青苗补偿费标准

类别

品种

补偿费标准

说明

蔬菜类

菜地蔬菜

1260元/亩

水生蔬菜

藕、茭、菱等

粮油作物类

水稻

840元/亩

麦类、玉米、山芋

豆类、芝麻、花生

油菜

经济作物类

甘蔗、甜菜

1050元/亩

棉花、麻类

西瓜、香瓜、草莓

药材、香料

食用菌养殖

菌种

出菇初期/盛期/末期

平菇

1.1元/0.9元/0.6元/袋

香菇

1.2元/1.0元/0.7元/袋

花菇

1.3元/1.0元/0.7元/袋

金针菇

1.4元/l.1元/0.8元/袋

水产养殖类

常规鱼养殖

散养水塘

480元/亩

精养鱼塘是指专门养鱼池塘,面积5-20亩,深1.5米,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

标准鱼塘

1260元/亩

精养鱼塘

2520元/亩

特种养殖

鳅、鳝

网箱、水泥池养殖

7350元/亩

甲鱼

有防逃设施,池塘养殖

2850元/亩

河蟹

池塘、挖田养蟹

1900元/亩

青虾

繁殖培育池

1900元/亩

备注

未列入品种可参照相似品种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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