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4年“五一”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4]883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本市能源运行总体平稳,但煤电油气受资源、运力、价格等因素影响,供需存在不确定性,加之近期天气良好、气温回升,能源需求有所增长。“五一”期间,市民出行增多,人流、客流集中,部分区域成品油、电力等需求将呈现时段性增长态势。为全面做好当前及五一节日期间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能源运行平稳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深入研究分析节日能源消费特点和需求变化,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提前部署能源运行调节工作措施,做到人员、措施、责任三落实。
二、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确保首都电力供需平衡;加强电力设备的巡检、维修,完善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做好人员、车辆、物资、设备等应急处置准备,节日期间24小时备勤,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三、发电用煤企业要实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可靠运行。要进一步加强资源落实,保障资源调入,确保节日期间库存稳定在正常水平以上。
四、成品油生产和供应企业要根据节日需求特点和市场运行情况,落实好主体责任,超前采取资源调运措施,优化加油站油品配置,针对节日期间局部地区、局部节点需求量大的特点,增加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商业街区等周边的资源投放,加强农用柴油资源组织落实,安排好定点加油站的资源储备,优先保障春耕农用柴油的稳定供应,确保节日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燃气供应企业要优化气源调控和负荷调度,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用气安全供应。
五、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合理安排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物质的运输计划,确保节日期间首都能源资源运输顺畅和及时接卸。
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加强防范;特别是要不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能源供应应急保障预案;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处置上报有关问题。
七、各单位要加强能源运行监测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节日期间每天下午3点前将相关运行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综合处。传真:66411498;值班联系电话:白天66415588转0344;夜间66415588转0312。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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