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闽工商法〔2010〕396号
颁布日期:2010-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问题的批复

南平市工商局:

你局《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问题的请示》(南工商法〔2010〕20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问题,按照《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工商公〔2007〕460号)意见执行。

此复。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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