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榕政办〔2009〕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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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9〕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四日
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在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的领导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的工作任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的总体要求,加快运动场馆和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好特奥会期间社区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为第五届全国特奥会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比赛环境,确保第五届全国特奥会圆满成功,充分展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形象。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整体规划和推进工作,组织实施特奥运动员进社区活动。
(二)负责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等五区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具体指导和落实工作。建设7所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并全部按重点示范的要求设置。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冠名为“XXXX街道(社区)阳光之家”。
(三)在福州市开展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活动,根据特奥运动员特殊要求,提出对运动员入住宾馆、主要活动区、智力残疾人托养庇护场所及所在街道社区等赛会各类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方案,并负责督促、指导、落实,进行检查、验收。
(四)制定特奥运动员进社区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特奥运动员进社区、进家庭的接待单位、家庭的预选、培训等工作,营造爱心社区、爱心家庭、爱心人士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
(五)负责特奥运动会期间在各街道、社区开展“让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心灵”的社区特奥活动,充分体现福州市文明进步的魅力和形象。
(六)组织实施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特奥家庭领袖论坛活动。
(七)办理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组织领导
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适时召开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下设社区活动小组、“阳光之家”建设小组和无障碍建设小组,各小组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各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合署办公。建设部设总联络员,由市残联副调研员邓跃进担任(联系电话:83733235)。
(一)“阳光之家”建设小组。组长:市残联分管领导。成员:由市残联及承担任务的各区政府人员组成。
(二)无障碍建设小组。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市残联等主要成员单位派人参与办公。
(三)社区活动小组。组长:市残联领导。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社区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人员组成。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阳光之家”建设
1、负责市本级、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各1所,鼓楼区2所,共7所“阳光之家”建设的具体检查指导和落实工作。2009年10月前完成上述7所“阳光之家”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2、“阳光之家”建设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阳光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08〕197号)要求实施。
(二)城市无障碍建设
1、开展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调查摸底,根据特奥运动员特殊需求,有重点、有计划地对需要改造道路、项目进行具体量化,分两年统筹安排,确保在特奥会举办前,完成比赛场馆、火车站、机场、运动员入住宾馆、主要活动区等重要部位及周边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
2、无障碍设施具体建设方案由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特奥会社区活动
1、特奥运动员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确定10个社区作为特奥运动员进社区接待单位,其中鼓楼区3个社区,台江区2个社区、仓山区3个社区、晋安区2个社区。
(2)选拔100户爱心家庭(鼓楼区60户,仓山区40户),接待100名特奥运动员和特奥运动员家长(或陪护人员),入住爱心家庭生活,参加社区组织的特奥活动。
(3)2009年10月前,完成特奥运动员进社区和爱心家庭的预选、培训工作;确保2010年9月特奥运动员入住爱心家庭,参加社区特奥活动。
2、开展“让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心灵”活动
(1)在市区主要街道或社区(鼓楼区5个、台江区3个、仓山区3个、晋安区2个、马尾区1个),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让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心灵”社区特奥活动。
(2)2009年10月前,确定开展“让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心灵”的街道或社区的名单。在2010年5月“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上述街道或社区开展社区特奥活动。
3、特奥家庭及教育领袖论坛活动
(1)在特奥会期间,组织实施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特奥家庭及教育领袖论坛活动。
(2)2010年6月前,由社区活动小组制定特奥家庭及教育领袖论坛实施方案,确定参加特奥家庭领袖论坛人员。2010年3月组织一次我市特奥家庭领袖论坛活动。
(3)做好论坛的宣传和保障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特奥运动员家长及残疾人教育工作者在特奥家庭领袖论坛发表自己的真实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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