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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宁北路(兰田路段)安征迁补偿标准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文〔2013〕325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宁北路(兰田路段)安征迁补偿标准的批复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要求福宁北路(兰田路段)安征迁补偿标准参照<宁德火车站周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执行的请示》(宁区政文〔2013〕5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宁北路(兰田路段)安征迁补偿标准参照《宁德火车站周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宁政文〔2013〕4号)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蕉城区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研究确定。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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