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0〕113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制定的《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2010年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26号)要求,五年一次的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预计将在今年9至10月间进入我市检查。为全面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在检查中取得良好成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国、省道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通道,其沿线区域环境是展示我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省道改善工作,大力实施国省干线“改善工程”建设,公路通行能力不断提高。但沿线一些村、镇、开发区公路路容路貌较差,存在不同程度的侵占、毁坏公路的现象,主要存在占道为市、水沟被填、接道口设置不规范、严重污染路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设非公路交通标志牌、违章搭盖等问题,制约了公路这一重要通道作用的有效发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交通运输部五年一度的检查要求差距较大。为此,亟需开展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各县(市、区)要以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为契机,以全面整治干线公路交通环境为抓手,以加强干线公路管理为重点,创建畅通、安全、文明的公路通行环境,全面提升干线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充分展示我市干线公路的良好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在2010年9月20日前,在完成国省道干线公路水毁灾后重建任务的同时,全面完成公路路况整治和路容路貌整治任务,做到公路整治工程优良,配套设施齐全规范,路域环境文明有序,努力提高我市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与公路路况水平,进一步增强干线公路整体服务功能,将我市国省道建设成为畅通、舒适、安全、美观的文明大道、和谐公路,使干线公路服务水平有质的飞跃,力争进入全省排名中上水平。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公路路况整治
1.工作任务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迎部检”项目共3大类25项,计划总投资18800万元,其中省补9882.07万元,地方自筹8918万元。
(1)常规省补五项工程:需完成路面改造工程28.9公里、危桥加固改造21座、绿色长廊建设209公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19公里、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建设163公里。总投资12201.9万元,其中省补7488万元,地方自筹4713.9万元。
(2)增加省补工程项目10项:需完成路肩硬化改造5.24万平方米、热熔标线19.82万平方米、桥涵检查通道建设28090米、公共交叉道口硬化2万平方米、水泥路面清灌缝777.6千米、水泥路面零星破碎板修复6.672万平方米、桥头跳车板块置换7783平方米、板块错台磨平处理554平方、水泥板裂缝条带罩面处理5156米,新增安保型水沟10360米。计划总投资4525万元,其中省补2394万元,地方自筹2131万元。
(3)市级自筹项目(省级无补助)10项:冷漆标线13.19万平方米、沟底加高168724米、沟墙加高9012米、更换桥梁伸缩缝387米、砌筑片石砼挡墙12810立方米、完善标志833面、示警柱1819根、轮廓标33412根、防撞墙诱导标4259个、公路文化建设11处。计划总投资2073万元,全部由地方自筹。
2.工作要求
以9月20日为时限,抢抓施工有利时机,倒排工期,掀起公路路况整治施工高潮。按照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要求,加强路面病害修补、清沟疏涵、整治路肩、整修边坡、绿化管理、安保设施维护、桥梁检修等工作,确保路面平整、水沟通畅、路肩平顺、路基边坡整洁,做到“三清、三无、三快”,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三清”即清沟亮台、清边亮界、清障亮牌;“三无”即路面无污染、路产无乱占、标志无缺失;“三快”即日常巡查快、信息传送快、问题处置快。“三清”重点解决公路环境问题,使公路两边有一个清晰的轮廓;“三无”主要解决公路的脏乱差问题。加强道班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做到统一、规范。
3.牵头组织单位
由市公路局牵头,公安交警、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协助实施。
(二)路容路貌整治
1.集镇路段整治
(1)工作任务:集镇路段整治14处。
永安市:洪田、小陶2处。
梅列区:徐碧碧湖1处。
三元区:荆东、莘口2处。
沙县:青州、高砂、琅口3处。
尤溪县:西滨刘坂1处。
清流县:林畲、大路口、嵩溪3处。
明溪县:城关王桥1处。
宁化县:曹坊1处。
(2)工作要求:一是对在过集镇公路上赶墟集市、摆摊设点、占道作业、车辆乱停乱放、乱堆物放料、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二是完善集镇路段公路排水设施,排水沟要加盖盖板,严禁路边店往公路排放污水,查处填堵塞边沟等违章行为;三是对在公路街道电杆上乱设“非标”行为进行整治;四是集镇路段的行车道与人行街道要用隔离护栏或绿化带隔离;五是要加强穿村穿镇路段的保洁工作,并规范设置垃圾箱、垃圾池,及时清理垃圾;六是公路部门负责实施路宅分家、增设花池、场地硬化等工程,当地政府要协调解决相关建设用地等问题;七是沿线集镇路段所在的乡镇村应加强相关业主、村民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群众自觉保护国家路产路权,防止反弹。通过整治,干线公路集镇路段要达到路宅(街)分离、排水通畅、标志规范、整洁畅通,成为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文明安全的集镇通道。该项工作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3)责任单位:由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国土资源、交通、文明办、公路路政等单位负责实施,齐抓共管。
2.路宅分家及平面交叉道口(搭接道口)整治。
(1)工作任务:整治不规范道口117处。
永安市: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29处。
梅列区: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4处。
三元区: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51处。
大田县: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1处。
沙县: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5处。
尤溪县: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4处。
将乐县: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2处。
清流县: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2处。
明溪县:道口整治(包括路宅分家)19处。
(2)工作要求:干线公路两侧的村镇、居民点、路边店等影响公路排水的路段应挖出排水沟,设置60cm×60cm现浇矩形混凝土边沟,保持排水畅通;对不影响公路排水的路段可采用绿化带或浅蝶式边沟的形式实行“路宅分家”。沿线的厂矿企业、开发区、乡村公路(机耕道)等与干线公路平面搭接交叉的道口,应按照工程规范和“迎部检”工作有关要求搭接,即支路路基不能直接搭接在干线公路的边沟和路肩上,搭接部位应用水沟盖板隔开,支路路面应硬化15米以上,且至少有3米长的支路路面标高不高于干线公路路面标高。对未经路政许可审批擅自设立搭接的交叉道口,公路路政部门应依法整治。搭接交叉道口硬化和“路宅分家”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公益性的由市公路局完成,非公益性的由受益单位(业主)出资完成。该项工作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3)责任单位:由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沿线各受益单位(业主)具体实施,交通、公路路政、国土资源、建设等单位负责督促实施。
3.路面及公路用地上违章行为整治。
(1)工作任务:整治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41处。
永安市: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3处。
三元区: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6处。
大田县: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11处。
沙县: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5处。
尤溪县: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2处。
清流县: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10处。
明溪县:公路用地及路面违章整治4处。
(2)工作要求:一是对沿线居民乱倒垃圾、物料成堆的脏、乱、差路段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沿线公路上堆放的垃圾、物料等和违章设立的路障;二是对沿线开发区、砖厂、煤场、沙场等路面污染严重的路段进行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路面整洁;三是对沿线占用公路打场晒粮、占道作业进行整治;四是对占用公路用地种植农作物进行整治。该项工作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3)责任单位:由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建设、国土资源、交通、公安、工商、公路路政等单位负责实施。
4.非公路交通标志牌(以下简称“非标”)的整治。
(1)工作任务:整治非公路交通标志133面。
永安市:非标整治13处(面)。
梅列区:非标整治5处(面)。
三元区:非标整治6处(面)。
沙县:非标整治2处(面)。
尤溪县:非标整治3处(面)。
将乐县:非标整治2处(面)。
建宁县:非标整治88处(面)。
明溪县:非标整治5处(面)。
宁化县:非标整治9处(面)。
(2)工作要求:跨路门式及在公路用地、路肩边沟和绿化带(包括在特殊景点内)内设置的各类非公路交通标志牌应拆除、清理;对未经许可审批(包括延期审批)的“非标”应拆除、清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设置的公益性的广告宣传牌(包括跨路设置测速检测装置等设施),未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应向路政部门补办许可审批手续。对歪倒、陈旧、锈蚀、破损等影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的,设置业主或单位要及时修复、加固、更新版面或拆除或迁移等。该项工作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3)牵头组织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公路路政等单位负责实施。
5.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违章建筑(或违章搭盖)的整治。
(1)工作任务:整治违章建筑16处。
永安市:违章建筑整治6处。
梅列区:违章建筑整治1处。
三元区:违章建筑整治1处。
尤溪县:违章建筑整治3处。
宁化县:违章建筑整治5处。
(2)工作要求:应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对近年来,在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搭建的民宅、路边店、烤烟房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拆除。各级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章建筑(或违章搭盖),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确保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或违章搭盖)。该项工作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3)牵头组织单位:由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公路路政等单位负责实施。
6.超限运输整治。
(1)工作任务:全年平均超限率控制在5%以下,干线公路交通秩序正常。
(2)工作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技术措施,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要规范治超执法行为,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特别是要禁止车货总重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上路过桥,禁止超过限载标准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确保公路桥梁的安全。
(3)牵头组织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宣传等单位具体实施。
四、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是交通运输部对我省“十一五”期间公路养护与管理的一次全面考核、检阅,检查结果关系到交通运输部对我省公路养护管理的总体评价,关系到全省公路交通乃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形象,意义重大而深远。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提出“从全国排名第十七名提升至前十名左右”的任务目标,交通公路部门已提前展开路面改造、公路绿化、路容路貌整治、公路路政等大量的迎检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我市干线公路路况和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我市交通公路整体形象,以优良的路况、规范的管理迎接检查。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干线公路形象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名片和窗口。国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专门成立三明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将成立由交通、公安(交警)、工商、公路等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督查小组深入各县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按照“地方为主,部门分工”的原则,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合力推动国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我市国省道建成畅通、美观、和谐的文明大道和对外窗口,确保检查期间公路沿线城镇的整洁、文明、畅通。具体分工如下: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抓好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督促落实所辖路段脏、乱、差的整治,重点是解决占路集市、乱建乱搭盖、沿路乱堆杂物、弃土、乱倒垃圾的问题,督促沿线厂、矿、开发区或单位部门设置的平交道口路段的硬化,严禁平交道口沙土污染主干公路。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国省道干线公路维修改造,完善附属设施,强化公路养护内业、外业的规范化管理;对搭接交叉道口和“路宅分家”及集镇整治路段的技术指导和方案审定;向省级争取资金补助,及时向下拨付各类资金;组织路政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依法治理超限运输行为;依法整治未经许可设置的“非标”、违章建筑(或搭盖)等。
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整治公路上车辆乱停乱放及非法设置路障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按省政府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治理超限运输联合行动;对测速装置等设施进行全面的调查并按规范设置;对本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存在破损、陈旧、锈蚀的予以更新或拆除,保障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依法整治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和设施;协调解决公路两侧绿化用地。
建设(城管)部门:主要对公路沿线城镇的占道作业、赶墟集市、占道贸易、摆摊设点、红线控制内建筑进行专项治理。
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整治占道为市的商户。
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迎部检”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整治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不予配合、阻挠阻碍执法工作的,予以曝光。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国省道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沿线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建设效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实行季度检查和年终评比,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文明创建进行考评。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的有关县(市、区)、乡镇和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其中对集镇路段的整治,经验收合格、达到设计要求的,且完成进度、质量等情况对各集镇整治路段进行评比,对落实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落后,影响工作整体进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迎部检”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干线公路路况、路容路貌、集镇路段、非标、占道为市、超限运输的整治情况,及时发现“迎部检”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要求进行整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每10天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至市公路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3718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