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G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G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4〕356号

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

你们关于2014G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4〕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湖里区06-11片区金钟路与环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厦门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09-1号地块)(编号:2014G09)1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项目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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