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厦门市201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厦门市201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厦府办〔2010〕146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厦门市201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0〕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建设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厦门市201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七月六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1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市建设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六月)
为了落实厦门市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厦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制定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通过对我市现有重度残疾人的需求情况、家庭施工条件等情况进行筛查,对其中300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能力。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根据房屋结构以及残疾人实际需求,视情从以下内容中选择实施: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闪光门铃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0年3月-6月底)
以高林保障性住房小区中10个残疾人家庭为无障碍改造试点,组织设计、施工、专家评估,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改造做好准备。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4月-6月中旬)
按各区残疾人数量和一定比例,确定各区残疾人家庭改造户数,向各区发放《厦门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需求申请表》,确定需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名单,并在本区公示。
(三)设计施工阶段(2010年5月中旬-2010年10月)
确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针对残疾人家庭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每个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四)验收阶段(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组织专家、残疾人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主要措施
根据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工安排,今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按照“全市统筹,分区实施,统一改造”的工作思路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以下主要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建设管理局、市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机制,指导改造工作,协调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改造专项资金,对改造情况进行宣传、督办。各区政府要各自设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小组,加强对本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领导,落实具体改造对象,实施改造工程,完成改造计划。
(二)责任分工
市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落实经费安排,组织对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学习无障碍知识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标准。组织市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导专家组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市残联负责指导各区残联落实改造家庭的筛选工作,组织相关的宣传,开展社会监督,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并会同建设局协调解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残疾人家庭进行筛选,确定改造家庭名单,与改造家庭沟通了解改造需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各区要制定本辖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并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小组。
市、区两级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设部门与残联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做到既分工协作,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2010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三)经费保障
根据2010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经费安排,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按照每户平均预算4000元的标准(总费用)。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再拨付合同金额30%的进度款,决算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拨付工程款至审核数的95%,余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改造工程要提供一年质保期,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工程尾款。
(四)精心组织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零星、琐碎,单位工程量小,工作面分散,需要对每个改造家庭因地制宜逐一制定细致的改造方案。由于,本次改造每个区的工程总量均在30万元以下,未达到《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厦财购〔2010〕1号)规定的采购限额,为了便于协调,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进行,各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区属国有企业承担改造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五)加强监管
各区作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改造过程中,市、区残联要组织入户督查。
(六)加强宣传
一是各区要做好对残疾人家庭、邻里的宣传,取得理解和支持;二是各区对改造工程中出现的感人事迹、好人好事、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市、区两级要利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宣传,推动我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市、区两级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督办工作的相关要求,每季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从而平稳推进我市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做到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附件: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分配方案
附件
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分配方案
区别
改造户数
思明区
60
湖里区
50
海沧区
50
集美区
40
同安区
60
翔安区
40
合计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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