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5年第二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5年第二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5〕18号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5年第二批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15〕2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5年第二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两宗地总面积1972.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店面)。该两宗地部分土地面积1275.47平方米已经市政府以漳政地〔2014〕70号批准收回,部分土地面积697.3平方米已依法公告收回。

你区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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