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拍(商)2014-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漳政地〔2014〕69号
颁布日期:2014-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拍(商)2014-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4〕69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国土资拍(商)2014-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华政地〔2014〕1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安县华国土资拍(商)2014-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宗地面积59665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8995平方米,住宅用地506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各类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宗地已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2〕75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拍卖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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