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东地拍〔201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漳政地〔2014〕67号
颁布日期:2014-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东地拍〔201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4〕67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地拍〔2014〕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14〕9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东地拍〔201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宗地面积10526.92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556平方米,住宅用地9970.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该宗地已经东山县政府以东政地〔2014〕5号文批准收回。

你县拍卖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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