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4年第三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漳政地〔2014〕65号
颁布日期:2014-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4年第三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4〕65号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关于2014年第三批次(工业)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14〕6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关于2014年第三批次(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四宗地总面积91160.0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玩具、汽车模型、汽车模具等;金属制品业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业仓储)。该四宗地已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4〕27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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