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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漳政地〔2014〕44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4〕44号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古管综〔2014〕60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古雷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第二次(地块编号为漳古2014G03、漳古2014G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两宗地总面积1312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工业配套设施用地、泊位后方仓储及配套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泊位)。该两宗地部分土地面积5601平方米已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3〕135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部分海域用地面积125655平方米(《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103570029号)已经省海洋与渔业厅以闽海渔函〔2013〕232号竣工验收合格。
你区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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