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发〔2011〕32号
颁布日期:2011-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现将《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应对危机和抗风险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一案三制”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各有关厅局的进度安排,修订、完善《白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级各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发布、备案等制度,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审核批准及应急预案启动、评估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建档、归档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县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建设要求,坚持抓好各类预案建设,特别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的预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实现各类预案的全覆盖。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

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决策、善后处置等机制,提高跨县区、跨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完善全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规范,加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推进力度,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

二、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完善总值班室各项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应急通信体系,加强海事卫星电话、卫星固话站点电话和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用。统一配备的卫星固定站点电话,海事卫星移动电话要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切实做到联的上、通的了、用得上。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应急处置到得了位,重要政务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办理。做好应急平台数据库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相关制度,推动应急平台体系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值守应急工作

加强值守工作制度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6号)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值守应急、信息编报、值班日志登记、紧急会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应对特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节庆、会议活动和敏感日期间等非常态下的值守应急工作机制。严格实行24小时由专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尤其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年内建立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狠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报送考核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研判,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制度。市政府应急办每年召开由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急办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重点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我市现状和实际需要,尽快完成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县区也要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并做好实施工作。

五、抓好宣教培训,提高全民应急能力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浓厚氛围。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以宣传和解读省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应急科普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依托市委党校(白银市行政学院),完成对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系统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和处置水平。

六、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市政办发〔2009〕247号)要求,在年底前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和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基层抗旱防汛、突发农业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矿山、危险化学品、公用事业保障、卫生、重大动物疫情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应急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县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和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七、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

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实行奖惩机制,制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每个县区都要选择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行政村(社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

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需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同时,认真探索建立包括募集应急管理基金在内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多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开展应急物资排查摸底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按照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合理布点、循序渐进的原则,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县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用机制。

九、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白银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各县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应急管理考核体系,认真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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