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5〕26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6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意见

为做好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贯彻实施意见。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梳理2013年以来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对未经国家和省上批准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事业单位不符合现行价格政策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重复收费的,一律取消收费项目。对企业反映负担过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2.清理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清理,特别是对挂靠政府部门的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严格禁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强性收取费用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1.按照省级部门发布的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我市清理整治情况,制定嘉峪关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年度动态公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实行政府性基金清单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在我市范围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醒目、固定、长期”的原则,制作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等,向广大群众公示包括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更新。(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严格管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认真执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以及收费许可证审验制度,完善收费单位收费档案,确保收费管理有序,收费秩序良好。

2.全面落实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对国家和甘肃省已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确保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对目前已在免征的小型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改为长期措施的办法。(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3.进一步完善收费许可证主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凭证、亮证收费。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要求,强化财政票据监管工作,加强财政票据使用行为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依证领票、验旧领新、以票管费、票款同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财政票据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四)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

1.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公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及收费目录。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项目及相关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对依不同法律法规所设立、相似度较高或类型接近、重复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进行合并归类,推行“一评多用”制度,减少收费。根据清理结果,制定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目录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按照省工商局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放宽企业注册资本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降低登记注册成本。(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五)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1.严厉查处擅自提高涉企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机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的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将取消的涉企行政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费用的行为。(牵头单位: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电视台、市报社)

3.建立健全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组织完善举报和反馈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扎实推进涉企收费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纠风办(减负办)要加强对涉企收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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