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九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

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市现有1.04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64%。近年来,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服务设施不够健全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需求和特殊困难。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总体规划,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探索建立“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到2013年末,建立起“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少年儿童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生活更加富裕,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广泛的目标。

二、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人优先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专项政策,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各项基本社会保险

1.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残疾职工,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由市财政对残疾职工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市财政依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按个人最低标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2.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纳入低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经残联审核认定后,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为其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其他级别的低保范围内残疾人,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为其每人每年补贴10元。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代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上浮,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在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其个人住院的基本医疗报销、大额医疗报销和门诊费用医疗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可适当降低。医院应凭残疾人出具的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纳入到“济困病床”。

3.残疾人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本单位残疾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残疾职工因工受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并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重视残疾职工工伤康复,逐步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制度,增加残疾人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甘肃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5.残疾人参加生育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残疾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各项医疗费用可略高于限额标准报销,确保残疾女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各项生育津贴。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1.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及时救助,并和其户口所在地联系予以妥善安置。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集中供养残疾人五保户,逐步提高分散供养残疾人五保户的生活标准。

4.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范围。为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在实施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村建房项目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因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家庭房屋的,要落实好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回迁地域及住房楼层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对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残疾学生,在资助、减免学费等方面实行倾斜照顾政策。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按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优先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并取得学历证书的本市户籍的残疾学生给予适当的学费补助。民政部门要将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落实政策,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1.大力改善各级各类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优先安排残疾人并为其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制定完善与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福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兴办或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

2.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70岁以上的残疾老人,每人每年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实行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服务,并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护理补贴。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或因故不再生育的家庭,按照高于规定标准20%发放扶助金。上述补助、补贴、扶助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予以列支。

3.落实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客运车辆的优惠规定。盲人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辆时享受50%的优惠,并随身携带辅助器具,差额的50%由市财政予以补贴。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家庭和福利机构,新安装燃气、电视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和企业各承担50%。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气费用之和每月在100元以内的,按半价收取,低保范围内的残疾人家庭取暖费用优惠50%。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村)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医疗卫生所为补充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康复服务机构要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残联制定各类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康复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根据需要设立康复学科和精神病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逐步设立残疾人康复室,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要有专兼职康复协调员。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控制网络,开展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控制技术和诊断技术研究,有效防控残疾发生。重视残疾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卫生部门和残联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满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推进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等各类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市财政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0.5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

(二)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福利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不低于本市初中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要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普通高中要接受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中高等院校招收新生时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管理和职称评定办法,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在晋级评优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残联系统特殊教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每年地方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特殊教育。

(三)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残疾人个人从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要安置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要从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照顾和扶持,并依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指导、介绍等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要加快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示范、带动、服务作用。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残联及人社部门应每4年共同举办一次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帮扶政策。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有关涉农部门,农业科研、培训、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认真落实帮扶政策,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确保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积极筹备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及时落实配套资金。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精神病院、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使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划、建设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征求残联及残疾人代表的意见。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逐步设置残疾人升降踏板和专用座椅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政府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市内图书馆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可达。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艺创作,积极组织参加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艺术汇演等文化交流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助残”活动,每4年举办一届残疾人文化艺术展览和文艺汇演。要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优秀作品和文艺节目巡回展览演出。

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大力推进特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每4年举办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每年举办1—2次残疾人体育单项比赛。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对在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予以奖励,并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信访接待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信访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群体性事件,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专项检查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要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镇(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化。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机构,财政、发改、民政、教育、社保、卫生和残联等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努力解决全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和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加快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

(二)健全机构,强化服务。相关部门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实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市残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协助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残联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建立残疾人需求与保障档案,促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

(三)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财政预算、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级留成中,每年安排10%,由市财政直接按比例划拨到市残联,用于支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培育“两个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新措施、新经验和新成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扶残助残行列,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