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金昌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昌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金昌,立足于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不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实现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主要目标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纳入城市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在本人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补差额;特困残疾人家庭社会救助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城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建立市、县、乡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0例,组织供应辅助器具2000件,使88%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争取在永昌县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资助400名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帮助5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30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现提标扩面、应收尽收。

——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5个,扶持3000名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依托项目对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2000人(次)。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预防体系,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

——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缠访、闹访、集体访和重复访控制在5%以内。

——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面规范达标,全市残疾人工作力量得到切实加强。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构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为“十三五”建成更加完备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普遍达到小康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1、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特殊津贴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为主,以企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为辅的具有金昌特色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构建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衔接配套,覆盖城乡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适当放宽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城市重度残疾人在本人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农村重度残疾人按一类对象实施保障。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制度,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深入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整合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和托养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切实加强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健全和完善残疾预防体系,认真做好残疾人基础信息建设,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在财政投入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基础上,市、县区政府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中分别按20%的比例用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二)大力实施康复项目,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1、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康复列为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围绕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形成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市、县(区)两级都有规范标准的残疾人康复中心。从拓展康复项目、配备康复设施、增加人员编制、强化人员培训入手,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水平,使其成为全市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各级政府要将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每年列支康复工作经费8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列支康复工作经费5万元。

2、加大康复项目实施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及国内外康复援助项目。组织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免费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0例,并做到“发现一例,治疗一例”。依托市特教学校、福利院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及时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

3、加强辅助器具供应工作。加快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和假肢装配工作,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2000件,并对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加大辅助器具质量监管力度,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加大资金投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够使用上适合自己的辅助器具。

4、强化精神病防治工作。依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为精神病患者跟踪随访制度,健全由卫生部门牵头的全市精神病防治康复信息管理和监护网络。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及时进行服药及住院医疗救助,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取多种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全面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广泛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加强初级视力保健工作,减少白内障、儿童盲、曲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减少药物致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育龄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

(三)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全面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

1、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将特殊教育纳入“十二五”教育规划和国民教育体系。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不断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注重实施特殊中等职业教育,拓宽残疾人接受高中教育的渠道;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推动残疾人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残疾人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积极创造条件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残疾人技能培训课程和特殊教育专业,争取在永昌县新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推动城乡残疾人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推进特殊教育全面升级。

3、建立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经费保障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增加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标准;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保障机制,使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优先得到助学金、教育贷款和各类扶残助学项目资助。

4、认真落实各项优惠助学政策。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等各类扶残助学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40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扫除青壮年残疾人文盲。

(四)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

1、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

2、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优先落实按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00名;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工程,落实政府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保护政策,不断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实现残疾人集中就业100名;制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目录,并逐年加大开发力度,实现残疾人就业100名;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以社区便民服务和家庭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个体就业水平,帮助200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对盲人就业在政策、场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扶持15名盲人从事按摩服务业。帮助5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30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突破1500万元,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3、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引导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特别是实用技术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对2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建立市、县(区)残疾人培训基地3个,确定相对稳定的培训师资20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完善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评比奖励机制。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示范,推进县、区2个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全面规范达标。通过统一服务对象、业务流程、机构标识和服务准则等,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5、提高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整体水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设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免费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导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其他新型增收产业,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

(五)全面推进帮扶工作,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1、纳入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帮扶工作列入政府帮扶总体规划,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三帮一扶”对象予以重点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完善贫困残疾人口识别筛选机制,将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贫困残疾人口纳入重点工作范畴,优先落实国家帮扶和惠农政策。

2、开展专项帮扶。加大残疾人财政帮扶资金投入,重点加大对残疾能人大户和扶贫就业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树立公司、协会与农户联动的产业化扶贫典型10个,扶持创建5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100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增收致富。开展定向技术培训,使3000名贫困残疾人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靠技能实现脱贫致富。建立残疾人社会帮扶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长期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

3、落实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就业保障金支出范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残疾人扶贫开发经费1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安排扶贫开发经费5万元,并按20%逐年增加。在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中,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予以优先安排并提高补助标准。依托项目对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对100户残疾人住房进行无障碍改造,切实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六)构筑托养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1、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亲朋好友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提供服务。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掌握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加强托养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现有日间照料站要扩大规模、优化服务、形成特色。切实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精神病专科、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对就业年龄段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全覆盖。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20名残疾人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

3、完善托养工作筹资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募集、项目支持、亲友资助有机结合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受益面。

(七)大力开展宣传文体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精神需求。

1、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助残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建立市、县(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联动网络,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开设残疾人事业专题专栏,每年刊播残疾人事业宣传稿件60篇以上。广泛宣传扶残助残政策、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积极参与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3、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网络。文化、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文艺指导中心和体育训练基地设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经常组织开展以自强励志为主题、鼓励和吸引残疾人参加的各类服务性文化活动。

4、积极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文化、体育活动。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全市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重视农村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灵活多样的文化、健身活动。活跃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推动残奥、聋奥、特奥活动均衡开展。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器材器械,市、县(区)建设3个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

5、提高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竞技水平。以特教学校为主,建设1个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指导和扶持。建立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50名,发展特奥运动员100名。适时举办并参加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宣传残疾人顽强拼搏的精神,营造良好的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环境。

(八)狠抓无障碍建设,显著提升残疾人服务功能。

1、提高无障碍建设法制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制定出台《金昌市无障碍建设规定》,加快无障碍建设法制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公共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改造和无障碍设施配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无障碍宣传活动,普及无障碍知识,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大力推进城乡无障碍一体化建设。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验收。加大交通运输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停车区、住宅小区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延伸,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3、逐步提高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水平。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市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加快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九)大力开展信访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1、全面落实助残法规政策。在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政策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项扶残助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府专项督查、政协工作视察、残工委定期检查等,全面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法规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2、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工作。将残疾人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安排1万元。建立完善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残联、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农村”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市、县(区)分别达到国家级、省级救助站要求。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3个,设立基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3个,聘请助残律师10名,为所有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救助和服务。

3、创新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使残疾人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市级安排2万元、县(区)安排1万元的信访救助资金。加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1、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将残疾人组织纳入城乡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抓好专职委员选配、误工补助落实、办公条件改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规范服务等环节,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全部达到“六有”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协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大力培育发展残疾人组织建设示范点,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2、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以提高专职委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推行专职委员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服务能力。

3、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市残联设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场地和经费保障。选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声望、综合素质高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专门协会负责人,探索推行县、区残联专门协会依托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工作模式,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4、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坚持评定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减免办证费用,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县、区残联部门要结合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5、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全市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5000人。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1、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和立项建设。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强力推进。加快市、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充分为残疾人提供“七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对全市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进行扶持,改善办公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2、提高残疾人信息化工作水平。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县(区)、乡镇、社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定信息统计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加强对县、区残联信息化建设的指导与支持,加大残疾人事业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残联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残疾人求职、招聘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推进网上便民、惠民服务。

(十二)强化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工作,逐步提高残疾人事业科学化水平。

1、完善残疾人业务工作台帐。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发布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公报。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残联系统业务数据管理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从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入手,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不断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基础性研究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业、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专业等方面政策研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要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从政策上倾斜、资金上保障、项目上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主要领导要经常调研残疾人工作,倾听残疾人诉求,主持决策残疾人事业重大事项;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部门专项规划,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2、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要把本方案重点工作项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问效评估,通过不定期督查、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验收,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残工委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和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区)财政在保障残疾人工作正常经费的同时,按辖区常住人口人均1元安排康复经费。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扶贫经费、乡镇(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专职委员津贴、法律救助资金、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扶残助学等项目配套资金全面落实。要定期开展扶残助残专项募捐,补充残疾人救助资金。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多元化的格局,全力保障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4、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宣传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附件:金昌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