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司法部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司法厅文号:粤司办[2011]79号
颁布日期:2011-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司法部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粤司办[201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司办通[2011]20号)转发你们,请组织所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并按司法部要求在司法鉴定行业中推荐适用。使用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汇总后报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联系人:严德祥,联系电话:020-86351255。

附件:《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司办通[2011]20号)请在省厅门户网站司法鉴定子栏目中下载

广东省司法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