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东府〔2014〕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现公布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文物现状或破坏文物,确需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的,必须报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实施。

附件:1.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1日

附件1:

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15处)

类别Ⅲ-古建筑(共11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年代

详细地址

备注

1

Ⅲ-1

主山黄氏宗祠

明清

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主山村

2

Ⅲ-2

乌石岗黎氏宗祠

明-民国

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乌石岗工业区

3

Ⅲ-3

温塘文阁

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社区文塔公园内

4

Ⅲ-4

周屋周氏宗祠

明清

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三村

5

Ⅲ-5

余屋余氏宗祠

明清

东莞市东城街道余屋社区园头巷38号

6

Ⅲ-6

雅园张氏宗祠

清-民国

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社区

7

Ⅲ-7

五玉翟公祠

清中期

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上和坊下围村

8

Ⅲ-8

上甲谢氏宗祠

明清

东莞市万江街道上甲社区宝树路十九巷

9

Ⅲ-9

耕乐祖祠

清-民国

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区沿河路

10

Ⅲ-10

耕读祖祠

清-民国

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区沿河路

11

Ⅲ-11

谷涌庾氏宗祠

清-民国

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社区沿河路

类别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4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年代

详细地址

备注

1

Ⅴ-1

邓蓉镜、邓尔雅故居

晚清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62号东莞中学北区校园内

2

Ⅴ-2

绍贤家塾

1937年

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茶下村中和圩

3

Ⅴ-3

修鳌峙塘围堤记碑

1948年

东莞市东城街道鳌峙塘社区东路口

4

Ⅴ-4

雪松李公祠

1917年

东莞市南城街道石鼓社区十三坊一街2号

附件2:

第十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共计15处)

序号

名称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莞城(1处)

1

邓蓉镜、邓尔雅故居

文物本体向前延伸5米,左至故居外墙外约3米,右至故居外墙外约7米,后至本体后方外墙外约3.5米。面积1040平方米。

文物本体向外延伸20米。面积3820平方米。

东城(7处)

1

主山黄氏宗祠

以祠堂四周民居滴水为界。面积660.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5-10米。面积1991.5平方米。

2

乌石岗黎氏宗祠

以祠堂四周民居滴水为界。面积670.3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5-10米。面积1785.4平方米。

3

绍贤家塾

以文物本体四周民居滴水为界。面积613.4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5-10米。面积1532.8平方米。

4

温塘文阁

从文物本体外缘起各向外延伸5米。面积120.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10米。面积575.7平方米。

5

周屋周氏宗祠

以祠堂四周民居滴水为界。面积527.8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5-10米。面积1287.5平方米。

6

余屋余氏宗祠

以祠堂四周民居滴水为界。面积1466.5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5-10米。面积2745.6平方米。

7

修鳌峙塘围堤记碑

从亭外缘各向外延伸2米。面积227.2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各向外延伸10米。面积897.7平方米。

南城(3处)

1

雅园张氏宗祠

前以祠堂篮球场为界(包含球场),后及左右外墙以外10米为界。保护范围面积:1158平方米。

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面积:5840平方米。

2

雪松李公祠

前后左右以祠堂滴水以外10米为界。保护范围面积:1070平方米。

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面积:5302平方米。

3

五玉翟公祠

前后左右以祠堂滴水以外10米为界。保护范围面积:1797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面积:6972平方米。

万江(4处)

1

上甲谢氏宗祠

东北、东南方向以民居滴水为界,西北、西南方向以文物本体外缘起向外延伸2米为界。保护范围面积:575平方米。

以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10米不等。面积1396.2平方米。

2

耕乐祖祠

文物本体外缘向北延伸3.2米,向东13米,向南2米,西以民居滴水为界。面积2420平方米。

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15米不等。面积5790.1平方米。

3

耕读祖祠

文物本体外缘向北延伸3.2米,向东13米,向南2米,西以民居滴水为界。面积2420平方米。

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15米不等。面积5790.1平方米。

4

谷涌庾氏宗祠

文物本体外缘向北延伸3.2米,向东13米,向南2米,西以民居滴水为界。面积2420平方米。

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15米不等。面积579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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