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10〕66号
颁布日期:2010-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2.2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2.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分级和发布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应急处置

5.后期处置

5.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5.2事故评估

5.3奖惩评定及表彰

6.保障措施

6.1备份通信手段

6.2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6.3物资保障

6.4必备资料

6.5技术储备与保障

6.6宣传、培训和演习

6.7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事故发生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通信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和通信事故等:

1.3.1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

1.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

1.3.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航空通信、生产安全、大规模集会、游行以及恐怖暴力事件等;

1.3.4上级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3.5因通信运营企业自身事故导致其它企业网络发生重大异常或中断情况时的通信保障。

1.4工作原则

1.4.1遵守相关条例规定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依法办事。

1.4.2以人为本

在实施通信保障应急的过程中要把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对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在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时,要服从安全保卫部门的指挥,危险消除后再进行应急抢险等工作。

1.4.3预防为主

通信保障应急不仅仅体现在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和善后处理,更重要的是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平时加强预防事故的教育,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运营,提高安全意识,尽量杜绝事故的发生。

1.4.4统一领导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应由政府、驻军部队、通信运营企业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专门组织机构统一负责,在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实施。

1.4.5保障重点

针对突发事件的特点,有重点地实施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部门的通信需求。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作为决策和指挥机构,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各相关单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救援;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通信应急保障与通信恢复工作;执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市政府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禅城区人民政府

南海区人民政府

顺德区人民政府

高明区人民政府

三水区人民政府

佛山机场95026部队

市发展改革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经贸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视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具体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的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机构由区政府确定,坚持属地原则,建立和完善通信应急预警机制,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的指挥。

佛山机场95026部队负责制定、完善佛山机场无线电通信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通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建设规划,制定通信保障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和特大通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

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通信保障应急的经费落实(通信运营企业自身网内事故除外)。

市经贸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通信保障应急的电力供应保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公共突发事件中或事故发生后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为通信保障应急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组织本企业通信网的保障和恢复应急工作。

佛山视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企业所属政务专网传输光纤的保障和恢复应急工作。

2.2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下称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重大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成员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一般性问题由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研究解决。

办公室具体负责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包括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起草文件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的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主任: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副主任:市信息产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信息产业局

佛山机场95026部队

市发展改革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经贸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禅城区机关事务局

南海区科技信息局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高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三水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视通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2.3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分别建立应急指挥部。

禅城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顺德区无线电监测站、高明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三水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根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配合应急指挥部工作,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查处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办公室下达的任务。

市各通信运营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通信网的保障和恢复应急工作,协调通信保障应急抢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与办公室联系,上报最新保障及恢复工作开展情况,为办公室的决策提供有关资料。

各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专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实施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应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重要业务部门使用频率的监测,及时掌握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各通信运营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通信网络安全规划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网络自愈与抗毁能力。加强对重点保障目标的预防,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不断完善本地传输网预警信息的预测预报途径,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日常沟通渠道,随时做好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3.2预防预警行动

办公室获得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措施,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应急指挥部通过监测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3预警分级和发布

3.3.1预警分级

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个临近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急需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地级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市多个通信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急需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市多个通信运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市某通信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市某通信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市某通信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领导小组可以确认并命令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信息;办公室可以确认并发布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信息。各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个临近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由领导小组负责立即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我市2个或以上通信传输网及通信枢纽出现故障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并请示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我市某通信网络多点通信故障时,由办公室协调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理。处理完毕后,应急指挥部将处理结果上报办公室。

Ⅳ级:突发事件造成我市某通信网络局部通信故障时,属于通信信号受干扰的情况由市监测站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属于通信运营企业的通信网络故障情况,由相应通信运营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4.2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领导小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策。

本预案启动前,如涉及各通信运营企业通信网络故障,各通信企业指挥部可直接启动本企业内部通信保障预案。

4.2.2任务下达

发生突发事件时,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应急指挥部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传达贯彻执行。

4.2.3信息通报

启动预案后,办公室与各应急指挥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互通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4.2.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线路;

2、党政专网线路;

3、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4、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5、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6、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4.2.5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应急指挥部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5.后期处置

5.1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各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办公室,并抄送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中通信网络设施损失的统计、汇总以及情况总结,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事故评估

办公室负责对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保障措施

6.1备份通信手段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时,由于突发事件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个临近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此时可调用我市超级基站系统,利用系统的卫星通信特殊功能进行紧急通信联络;积极调集使用常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设台单位(包括业余无线电通信),组织设台单位和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们通过短波电台与上级及其它地市相关部门取得通信联络、报告灾情。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提供通信服务,为社会提供通信支援。

6.2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各应急指挥部组成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各单位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各应急指挥部应建立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车辆、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4必备资料

各应急指挥部必须备有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联系方式。

6.5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适时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

6.6宣传、培训和演习

办公室及各通信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通信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7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6.7.1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应为通信保障应急车辆配置执行应急任务的特许通行证。在特殊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应负责为通信保障应急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6.7.2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电力部门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6.7.3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各通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保障费用,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7.1.1通信是指电讯网络。

7.1.2特大通信事故是指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楼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7.1.3各通信运营企业是指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管理和更新,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根据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启动。预案坚持周期性的评审原则,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改,修改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府办公室制定,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印发佛山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佛府办〔2006〕226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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