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规范司法所建设交叉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规范司法所建设交叉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广州市规范司法所建设交叉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司法所建设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穗司发〔2010〕14号)的精神,现将《广州市规范司法所建设交叉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规范司法所建设
交叉检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贯彻省政法委188号文件精神规范司法所建设现场会”精神,将规范司法所建设专项督察行动引向深入,市司法局规范司法所建设工作督导组决定,于3月份在全市开展规范司法所建设交叉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及内容
(一)检查的目的
以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目标,通过良好的工作成效,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围绕全市“贯彻省政法委188号文件精神规范司法所建设现场会”提出的“五个不变”的要求,对司法所所容所貌、档案管理、司法所干部履行职责以及司法所在街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发挥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司法所的外观标识是否统一、“五室一库”是否健全,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上墙制度是否完备,管理机制是否理顺。具体内容为:
1、司法所应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教育三大职能及九项任务,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基础性工作,积极按照扇形图开展属于自身职能的人民调解工作和参与街镇综合治理工作。在充分履行职能、完成自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接受综治中心指派的其他工作。
2、司法所是作为区、县级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以“区、县级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在司法局的管理与综治中心的管理出现不一致时,应当以司法局的管理为主。
3、司法所门面统一悬挂竖式标牌及横式标识。城区街(镇)司法所的竖式标牌名称应统一为“广州市××区司法局××(司法所机构所在地名)司法所”;县级市的街(镇)司法所竖式标牌名称统一为“××市司法局××(司法所机构所在地名)司法所”。横式标识以深蓝色为底色,中间摆放司法行政徽标,徽标左边为“司法”字样,右边为“JUSTIC”英文,上下白色长条。司法所内部在司法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及各职能办公室悬挂各项上墙制度牌。
4、司法所办公用房产权清晰,办公用房总面积按照广州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标准,不得低于150平方米,设置“五室一库”,其中人民调解室、值班接待室可与综治中心共用,司法所办公室、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室的面积应当不低于80平方米。
5、司法所的工作经费独立,经费开支独立核算,没有被挪作他用。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
时间:2010年3月3日~10日
范围:全市165个司法所
三、参加人员及方式
(一)参加人员
1、由各区、县级市司法局分管基层工作的局长、科长及市局基层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两个区为1组,共6个工作组,展开交叉检查。
2、市局督导组办公室(市局基层处)做好参检人员分组工作,并统一组织培训。
(二)检查方式
1、各受检单位局长向检查组汇报贯彻落实现场会议精神整体情况,填写“全市司法所落实省政法委188号文情况一览表”(下称一览表)自评栏,并将汇报材料和一览表交检查组。
2、检查组实地查看受检单位司法所,用一周的时间对所有司法所进行检查,填写一览表市评栏。
3、市局召开检查活动总结汇报会,各检查组向市局规范司法所建设督导组提交本组检查情况报告和一览表,由市局基层处对本次检查活动进行汇总,计算各单位该项工作平均总分。
4、市局督导组将就本次交叉检查活动情况通报全系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交叉检查期间,受检单位要配合检查组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保证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3、各工作组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行安排车辆,认真开展交叉检查活动,实事求是做好情况收集和数据统计。
交叉检查分组安排
1、第一组
组长:杨政
成员:李健晖、陈燕云、李彦薇
检查单位:番禺区、南沙区司法局(共24个司法所)
联络员:罗晓艳(手机:13602875697)
2、第二组
组长:邝瑞龙
成员:古晓明、邓耀华、邓国媚
检查单位:越秀区、海珠区市司法局(共40个司法所)
联络员:何川(手机:13501526980)
3、第三组
组长:张思胜
成员:黄明珠、全昌南、潘允雄
检查单位:白云区、从化市司法局(共26个司法所)
联络员:肖幸福(手机:13700512656)
4、第四组
组长:徐晓兵
成员:郑志锋、巢沛燎、杨君
检查单位:荔湾区、花都区司法局(共30个司法所)
联络员:满新林(手机:13700512656)
5、第五组
组长:潘建新
成员:马东升、蓝文、姚锦全
检查单位:黄埔区、增城市司法局(共18个司法所)
联络员:廖燕玲(手机:13501512882)
6、第六组
组长:张燕东
成员:张志强、钟景贺、阮灼钦
检查单位:天河区、萝岗区市司法局(共27个司法所)
联络员:魏杨(手机:1350153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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