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理管理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 | 文号:穗司发〔2009〕115号 |
|---|---|
| 颁布日期:2009-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理管理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穗司发〔2009〕115号
各司法鉴定所(中心):
现将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助理管理的试行规定>的通知》(粤司办〔2009〕3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反映。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