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揭阳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揭阳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改善城市市容市貌,维护社会秩序,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了解、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和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

(三)组织临时联合执法队伍,对市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清理。

二、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按照市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民政局等6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揭民福[2009]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组成人员

召集人:叶少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林俊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袁略文市民政局局长

陈铁江市公安局副局长

詹汉池市财政局局长

梁若云市卫生局局长

吴淑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林小彭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平河榕城区政府区长

林雪令东山区管委会主任

李彬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电话:8217807、传真:8217809),办公室主任由林小彭同志兼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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